智慧普法平台
欢迎您进入智慧普法平台!
首页 > 普法动态 > 普法集锦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普法课”
长春日报 2021-09-01

  “只想让自家饭店生意好些,真的没想到买卖小鸟后果竟这么严重,都怪我法律意识淡薄,希望大家引以为戒……”25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案召开拟决定不起诉公开听证会,犯罪嫌疑人之一姜某某懊悔地说。

  检察官介绍,姜某某、刘某作为宽城区某烧烤店的经营人,委托张某某在某批发市场采购小鸟,2019年12月末和2020年12月3日,张某某以每包35元的价格购得9包共180只小鸟。之后,张某某又以每包40元的价格将9包小鸟销售给姜某某、刘某。随后,姜某某、刘某将收购的80只小鸟加工成“干炸铁鸟”在某烧烤店出售给客人食用,剩余的100只小鸟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

  经吉林森证司法鉴定所鉴定发现,被检动物组织为云雀,属于鸟纲、雀形目、百灵科、云雀属动物,该物种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国家级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后经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定中心认定,涉案的100只云雀价值人民币3万元。2020年12月31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姜某某、刘某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

  听证会现场,宽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案件承办人对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详细介绍,对建议作不起诉决定的依据进行全面的阐述,犯罪嫌疑人也充分表达对犯罪事实的懊悔。经闭门评议后形成听证意见,认为本案涉案的3名嫌疑人的行为与市场内职业贩卖的危害性不同,且获利金额小,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综合评价后,3人的犯罪情节较轻,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3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宽城区人民检察机关落实检察听证工作制度,以听证会的形式公开审查案件,把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审查过程公开化,让嫌疑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在听证过程中,使嫌疑人进一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也培养公众的法治意识,从而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本次听证会现场,参会人员多数为饮食行业的从业者及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宽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召开听证会,不仅是依法办案,同时也希望给予更多餐饮行业从业者以警示,将听证会变成生动的普法课堂,让他们了解到更多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从根本上斩断非法“捕、运、售、购、食”的利益链,提升公众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倡导共建人类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存的美好家园。(于慧)

(责任编辑:童悦敏)
 
智慧普法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