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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把法治元素融入乡村振兴
法润江苏 2021-05-28

  宿迁市主动回应新时代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特别是在乡村治理方面的新要求,把握乡村治理规律,加快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顺利推进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加大涉农领域执法力度。紧密契合全省“三整合”改革,做好乡镇(街道)赋权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使的审查报批工作。进一步规范涉农行业行政执法工作,在乡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完善分期分批、一月一轮训制度,截至目前已完成涉农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335人次。加大农资质量、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动植物疫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执法监管年活动,开展打击侵犯农作物品种权、重点水域非法养殖和捕捞、生猪私屠滥宰、农资打假、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水生野生动物非法经营利用等专项治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二是推动法律法规进村入户。持续加大农村普法力度,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乡村、进村居、法律讲堂等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乡村推广“以案释法”“巡回式普法”,今年以来全市已开展送法进村(社区)1832场次。扎实推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探索“三色”文化与法治文化共融共建的发展路径,打造线上线下法治文化阵地。依托“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分期、分批、分层次重点做好“法律明白人”的集中培训,传递法治力量。进一步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对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已创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595个。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参与“小村监事会”“小村说事日”常态化,健全完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城乡公共空间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探索形成“订立规矩、重塑习惯、涵养法治”的基层治理模式。

  三是完善涉农公共法律服务。乡镇(街道)全部建成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一场所标识、指引和功能设置,同步开展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进驻服务。按照“一事一录”“一事一评”原则,全面及时采集服务对象的服务诉求、联系方式等要素信息,努力打造涉农公共法律服务闭环。健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村(社区)顾问结构配置不断优化全市140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率达100%。所有村(社区)均成立“法润民生微信群”并按照服务要求正常运营管理,定时推送法治案例、线上解答等服务。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在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重点帮助农民办理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农资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纠纷,形成“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联络点”纵深服务网络。

  四是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坚持扎根乡土生活,认真研究和把握新时期农村矛盾纠纷特点和规律,深入开展“无讼村”创建活动,持续强化诉源治理机制建设,积极拓展农村人民调解领域,重点做好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税费改革、民主管理等纠纷的调解工作,及时调解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生产经营等常见性、多发型纠纷,今年以来全市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4万余件,调处成功率达99.8%。探索建立“分级诊疗、多元化解”非诉讼服务机制,健全完善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妥善处置各类涉农敏感舆情,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及时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依法办理涉农信访事项,注重从政策层面预防和化解信访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的合法权益。

  宿迁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童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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