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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张蕾
今年4月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八个“宪法法律宣传月”。4月1日以来,新疆全区各地各部门广泛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活动,拓展普法平台,为群众定制“普法大餐”,增强普法实效,让宪法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线上线下精准普法
“直播间的各位大朋友、小朋友们,今天我给大家推荐未成年人普法‘豪华套装’……”4月18日,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通过“法治新疆”微信公众平台“直播带货”,向青少年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反家庭暴力法。
4月1日以来,新疆各地各部门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平台,将宪法法律知识送到群众眼前、耳边和指尖。
在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决肯村,处处张贴着法律宣传海报。4月以来,决肯村不断推进普法宣传工作,组织村干部依托法治文化大院、农牧民普法大讲堂、乡村大喇叭、普法板报等,向村民送上“法治大餐”。
“坐在家里就能学法,太方便了!”4月20日,乌鲁木齐市民艾某通过新疆广播电视台“法律与你同行”直播节目,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互动沟通,解决了自己的烦心事。
原来,艾某购买了一套住房,可交房时间超过了合同约定时间,他致电直播间,询问法官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值班法官实时解答:“对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你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宪法法律宣传月期间,自治区司法厅联合自治区高级法院、新疆广播电视台举办了以宪法法律和国家安全教育为重点的广播直播节目;昌吉回族自治州开展“法治进企业”“法治进校园”大型法治宣传网络视频直播;奎屯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小马未检”抖音直播平台,向青少年普及国家安全知识。
从实时普法到精准普法,新疆各地各部门壮大网络普法声势,扩大宣传覆盖面,借助社交应用软件,将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整理、包装后发布,实现群众在移动端学法的新突破,获得网友一致认可。
按需定制“普法大餐”
从机关到企业、从乡村到城市,连日来,新疆48个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定制各具特色的“普法大餐”,不断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提升普法质效。
在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1+1”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进景区”活动,进一步增强旅游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的法律意识;乌尔禾区司法局开通旅游纠纷调处“绿色通道”,探索景区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模式,为当地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王法官,我想咨询企业拖欠工资的事……”4月17日23时,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铁宏收到一条短信,他当即联系对方,为其答疑解惑。次日,他又带着书记员来到相关企业,就地化解了这起纠纷。
4月14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驻阿瓦提县塔木托格拉克镇玉斯屯克塔木托格拉克村“访惠聚”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吴靖和队员走村入户开展宪法、民法典宣讲活动。
吴靖告诉记者,工作队发挥职能优势,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栏等法治文化阵地,加大宣传力度,让宪法法律走进村民日常生活。
“听完宣讲,我知道了怎么签合同、打借条,这些都很有用。”4月13日,巴楚县色力布亚镇居民克地热亚·艾力说。
当日,巴楚县司法局在色力布亚镇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讲等方式,向群众讲解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我被邻居家的狗咬伤了,该怎么维权……”4月16日,奇台县西北湾镇头屯村村民孙群铎向村法律顾问咨询。法律顾问不仅给他讲解了民法典相关规定,还出面调解,帮他拿到了赔偿款。
新疆各级法院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检察机关开设“空中法治课堂”,向高职及中小学校推送精品法治课;司法行政系统广泛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活动……宪法法律宣传月期间,新疆各地、各部门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职能,在推进落实业务工作的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普及本系统本行业法律法规,推进依法治理。各族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更加浓厚,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