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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直播走进“天坑”现场
——赣榆检察护航苏鲁边界生态修复
□本报通讯员 孙鑫鑫 季于翔 本报记者 张 旭
3月19日,在连云港市赣榆区班庄镇东窝子村西南侧的农田与深坑之间,百余名村民摆起了“龙门阵”,多名检察官正在进行“李某甲等3人非法采矿案”精准普法。
东窝子村地处苏鲁两省交界地带,环境优美、民风淳朴,是苏鲁边界“绿色安全带”上的重要一环。可是近年来,一桩“烦心事”却一直牵动着村里百姓的心,村子西南侧的一处农田被一个采矿团伙偷挖殆尽,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天坑”,不仅破坏了周围的生态环境,还对附近村民的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采矿大盗”搞起了游击战
家住连云港市赣榆区班庄镇东窝子村的李某甲、李某乙是一对姐弟,家中以采石挖矿为生。经营多年,他们深知要取得开采资质和合法手续的艰难,但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二人还是打起了盗挖矿石牟利的歪心思。
2016年10月,姐弟俩开始实施非法采矿计划。二人伙同他人以“清淤建蓄水池”为名在该交界处山东一侧非法开采安山岩矿并向他人出售,山东省临沭县所在辖区国土所的工作人员多次到现场调查,并告知李某甲、李某乙只能在山东地界内施工切勿非法采矿。
二人的盗采工程并没有因为有关部门的介入而停止,他们打起了“游击战”,当江苏省国土部门前来查处时就停止开采进入山东地界,等到夜深人静再折回江苏境内继续盗采。
截至案发,李某甲、李某乙等人的盗采区域已形成面积2万多平方米的凹陷矿坑,其中山东境内地块面积约1.2万平方米、江苏境内面积约1万平方米,总计盗采安山岩矿石83.8万吨,经鉴定总价值698万余元,经评估需环境修复费用70余万元。
合力打击让非法采矿无处遁形
2018年4月初,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称有人在盗挖安山岩矿。该院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亲赴现场,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并利用无人机进行现场勘查,初步掌握了李某甲等人造成的环境破坏情况。鉴于李某甲、李某乙等人已涉嫌犯罪,赣榆区检察院及时要求区国土局对涉案人员的非法采矿量及金额进行评估,并将案件迅速移送公安机关。
2018年4月20日,赣榆区公安局对李某甲、李某乙等人立案侦查。李某甲等人在得知检察、公安机关介入案件后,立即开始转移设备,潜逃外地。同年5月7日,迫于网上追逃压力,李某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他人陆续归案。
审查案件期间,赣榆区检察院及时向所在地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停止李某甲等人的非法采矿行为,避免损害进一步扩大。
2018年12月26日,赣榆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追究李某甲等人的刑事责任,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9年12月6日,区法院依法判处李某甲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判处其兄弟李某乙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同时二人连带承担生态修复费用70余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本案被告人上诉后,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精准普法守护美好生活
“苏鲁两地边界非法采矿案件频发,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我们也在思考,如何充分发挥苏鲁检察联盟作用,更有力地震慑非法采矿行为,保护青山绿水。”赣榆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波表示。
3月19日,赣榆区检察院以李某甲等人非法采矿案件为引子,在案发现场开展“精准普法月月行”活动,通过视频、承办检察官讲述等方式普及非法采矿的危害,并现场展示了赣榆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开展的“法治守护美好生活”主题绘画大赛部分作品。
“检察机关把法律宣传开到了田间地头,对广大村民很有教育意义,我们村也一定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后期的生态修复工作。”赣榆区班庄镇东窝子村党总支副书记李肖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