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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泰山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宣传普及与风景名胜区保护相关的法规条例,营造“真情爱山、责任管山、依法护山”的良好氛围,3月8日至10日,景区司法分局组织乡镇司法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重点围绕与保护泰山景区资源相关的法规条例进行,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送法进乡村、普法赶大集等方式从《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泰山森林禁火令》以及《关于禁止开采泰山石的通告》等方面向辖区百姓宣传有关知识,将泰山石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实现了泰山石保护有法可依。在普及有关景区资源保护法规制度的同时,还就春季护林防火有关知识进行宣传,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余份。
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景区周边百姓的法治意识,营造了共防共建的和谐氛围,有效维护了泰山景区资源安全,为保护秀美景区做出了应有贡献。
(泰安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