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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梅溪司法所:集中学习《民法典》 “典”亮社区矫正人员新生活
湖南省司法厅网站 2021-02-26

  为增强社区矫正对象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调动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月23日,永州市祁阳县梅溪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

  学习活动上,司法所工作人员介绍了《民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与老百姓的关系和主要框架,《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我国在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中的重大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工作人员系统地介绍了物权编、合同编和侵权责任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条文内容,并利用自己从事多年基层司法工作的丰富实践,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民法典》中的热点法律条文。如社会普遍关心的“胎儿遗产继承”以及合同签订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由浅入深地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一次生动的普法教育。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示今后会更加严格的遵守法律法规,争取顺利解矫,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进一步筑牢了社区矫正对象依法矫正的根基,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在进行民事活动时,严格用法律约束自己,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典”亮了社区矫正人员新生活。

  (祁阳县司法局供稿)

(责任编辑:童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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