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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自然资源部印发《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规范》
明确各级行政监管职责分工
本报讯 记者张维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通知。《规范》是在总结多年土地估价行业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标志性制度成果,对新时期促进土地估价行业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土地估价行业经过30年的发展,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专业力量,拥有了一支4500余家机构、3万余名估价师组成的专业队伍。自然资源部组建以来,高度重视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支持土地估价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分业监管”的规定,先后建立了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等监管制度。经过多年努力,土地估价行业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
《规范》确立了土地估价行业监管制度体系。聚焦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梳理整合已有监管措施,建立了统筹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监管制度体系。主要在以下方面作出重点规定: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针对由于职责划分不清晰导致监管职责落地难问题,《规范》明确了部、省、市各级行政监管职责分工,明确全国性土地估价行业协会自律管理职责,划清职责边界,落实职责分工。
二是细化监管措施。《规范》对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等已有监管规定予以细化,进一步把牢土地估价机构及分支机构备案、土地估价报告出具及备案等关键环节。同时,通过全国土地估价监管平台,公开机构人员备案情况和监督检查结果,加强社会监督。
三是发挥自律作用。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自然资源部作为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的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脱钩不脱管”“脱钩不脱联系”“脱钩不脱服务”“脱钩不脱扶持”要求,高度重视对协会的指导、管理和联系。《规范》支持行业协会依章程对会员进行自律管理,充分发挥对会员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为贯彻落实好《规范》,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有关负责人提出,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制定监管细则,明确职责分工,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集中清理。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要严厉查处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出具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以有偿提供咨询服务为名行土地估价之实的逃避监管行为,以及“恶性压价”“支付回扣”等不公平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