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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园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法治日报 2024-09-11

  原标题: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国家公园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公园建设。我国于2015年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2021年正式设立第一批5个国家公园,2022年明确49个国家公园候选区,正在建设世界上最大的国家公园体系。

  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专门的国家公园立法,国家公园法律地位不明确,规划设立、保护管理、保障监督等缺乏法律依据,已成为国家公园建设实践中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9月10日,国家公园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共七章六十二条,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转化为制度规范,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将具有国家代表性的我国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部分纳入国家公园体系实行严格保护,是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

  草案明确国家公园建设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统筹保护和发展,坚持国家代表性和全民公益性,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社会共享的机制。

  草案同时明确了管理体制。规定国家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国家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国家公园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各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各该国家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履行相应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国家公园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行使本行政区域内国家公园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协调、公共服务、社会管理、防灾减灾等职责。

  加强保护管理

  草案对国家公园的规划设立进行了规范。规定国家科学规划国家公园总体发展布局,合理确定国家公园数量和规模;国家公园设立要坚持积极稳妥原则,设立国家公园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并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前期工作。

  为加强对国家公园的保护管理,草案对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提出了一系列要求。规定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组织编制所管理国家公园的总体规划,健全完善国家公园保护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国家公园区域内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和特定保护对象要分类制定保护和管理目标,开展专项保护;要建立日常巡护制度,建立防灾、减灾、安全管理和应急保障机制。

  强化保障监督

  统筹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是国家公园法制定的总体思路之一。

  为促进参与共享,草案规定,指导、扶持国家公园区域内原有居民以及周边居民、企业等积极参与提供与国家公园保护目标相一致的生态产品和服务;在确保生态得到保护的前提下完善国家公园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功能;鼓励原有居民参与国家公园区域内相关经营性服务。

  草案还鼓励面向公众设立国家公园免费开放日。

  同时,草案在强化保障监督方面也作出一系列规定,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国家公园资金保障制度;健全国家公园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明确监督检查措施。

  针对损毁、涂改、遮挡或者擅自拆除、移动国家公园界线标志,在国家公园开展禁止的活动,不服从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的管理等违法行为,草案也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并做好与相关法律规定的衔接。

  本报北京9月10日讯  

(责任编辑: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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