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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保障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法治日报 2024-05-28

  原标题:粮食安全保障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我国粮食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统领性法律——粮食安全保障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粮食安全保障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对涉及粮食安全的各个环节作了系统规定,推动建立科学完善的粮食安全保障法律制度体系,为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全方位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粮食安全保障法即将施行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召开粮食安全保障法实施座谈会,相关部门就如何贯彻落实好粮食安全保障法作了介绍。

  把握重点问题

  粮食安全保障法是一部分量很重的法律,不仅关系每个人的吃饭问题,更关系国家安全和强国复兴大局。

  在实施法律的过程中,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建议重点从几个方面把握:

  一是要立足国家安全定位,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粮食安全保障法是属于国家安全范畴的法律,也是国家安全法的配套法律,必须用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要求来做好法律实施工作,在制度安排上打稳基础、化解隐患,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守住管好“天下粮仓”。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粮食安全保障法遵循保障粮食安全的内在逻辑,结合各地的成熟经验,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有关方面要用好法律武器,加强协调配合,加快工作进度,集中力量研究解决法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

  三是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切实维护种粮农民长远利益。粮食安全保障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投入机制和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在法律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给农民吃上“定心丸”,把法律规定的利国惠农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地方抓粮更有积极性。

  完善法治体系

  粮食安全涉及面广,粮食安全保障法立足基本法位阶,确立了我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但其中的一些规定还比较原则,具体实施中的可操作性规定仍需进一步细化完善。

  记者从座谈会上获悉,贯彻落实粮食安全保障法要求,有关部门正积极做好法律制度的配套工作,组织制定、清理、修改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在完善配套制度方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配套制度规范清单,包括推动深化粮食储备和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研究修订《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起草《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条例》、推动修订国家粮食应急预案等,并全力推动落实。同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现行文件主要内容与粮食安全保障法相抵触的,及时废止;有关条款与粮食安全保障法不一致的,抓紧修改。

  农业农村部围绕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配合立法机关制定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推动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加快完善种业振兴、农资监管、耕地质量等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确保贯彻到位

  黑龙江省是全国最重要的粮食主产区,粮食总产量、商品量、调出量、储备量居全国首位。粮食安全保障法的颁布实施对黑龙江省意义尤为重大。

  “为确保粮食安全保障法更好实施,我们做了一系列准备工作。”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云凌介绍说,黑龙江省对标对表法律规定的耕地保护、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应急、节约、监督管理等具体领域,对有关地方性法规、方案、计划进行了全面系统梳理,并进一步调整完善。

  2023年6月26日,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为更好贯彻落实粮食安全保障法,黑龙江省人大提前谋划,同步启动了《黑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

  “目前,《条例》已被纳入黑龙江省委2024年重大立法事项、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重点立法计划,计划8月份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有望今年年内出台。”据聂云凌介绍,在《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黑龙江省人大注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在学懂弄通粮食安全保障法基础上,针对本省实际,在补充和细化上下功夫。

  下一步,黑龙江省将加紧出台《条例》和配套政策,构建1部法律、1件法规、N项政策的“1+1+N”制度体系。在法律法规施行后,还将择期开展“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增强监督刚性。

  推进落实落地

  来自基层的两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粮食安全一头连着国家战略,一头连着百姓生活。保障粮食安全的‘发条’,必须拧得紧而又紧。”作为种粮人,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党支部书记、种粮大户协会会长徐淙祥深感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在他看来,粮食安全保障法的施行对于种粮户来说,是大事、喜事,更是“定心丸”“动力源”。

  徐淙祥建议,通过线上线下加强粮食安全保障法的宣传解读,提高法律的知晓度、参与度和认知度,统筹推进法律的正确有效实施。同时,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育规模宏大的高素质、职业化农民队伍,不断提高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能力和水平。

  “我们农民习惯忙、愿意忙,就怕不忙。”作为“新农人”,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永兴农机机械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魏巧说,现在自己的生活有了个明显的变化,就是真的“忙”。忙种业、忙培训、忙学习。但在魏巧看来,这个“忙”是件大好事。

  今年全国两会上,新质生产力成为热议话题。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大种业振兴、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魏巧感到,这些新要求迫切需要一大批有知识、懂研发、敢创新的年轻人投入农业事业。“新农人”必须从“跟跑者”“并跑者”向“领跑者”转变。

  作为“新农人”的代表,魏巧建议农业主管部门结合东部、中部、西部发展差异,根据客观情况,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地创建一批“新农人”支撑农业高质量发展实验区,政策上予以支持,模式上成熟一个推广一个,推动更多农场加入实验区建设,推动更多“新农人”奔赴乡村全面振兴一线,带动广大农民走合作共赢、共同富裕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责任编辑: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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