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05020360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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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新政明确服务民企目标举措
逐步提升民企贷款占比 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
□ 本报记者 周芬棉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持续加大信贷资源投入、畅通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等方面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
这实际上是对今年7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细化和落实。
树立一视同仁理念
《意见》提出了8个方面31条举措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涉及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社会氛围等内容。
《意见》开宗明义,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在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强力看来,这体现了民营经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五六七八九”,即占GDP的50%,总税收额的60%,科学技术的70%,社会就业的80%,市场主体的90%。此前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我国要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金融是经济发展的血液,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需要金融支持,两者的相互融合一直是重要的话题。”强力说。
强力认为,《通知》的发布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尤为重要的是,《通知》明确提出,引导金融机构树立“一视同仁”理念,不仅是思想上,更是在制度层面消除金融机构对支持民营经济的顾虑。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宇认为,《通知》不仅是对《意见》提出的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的细化,更确立了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的目标,提出从总量上和结构上,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根据《通知》,在总量上,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一系列举措,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提到“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
在结构上,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项目建设,积极满足民营中小微企业的合理金融需求,优化信贷结构。
扩大信用贷款规模
《通知》提出7个部分25条举措。这7个部分为:加大信贷资源投入,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深化债券市场体系建设,畅通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强化正向激励,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优化融资配套政策,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强化组织实施保障。
强力认为,虽然我们一直在强调加大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但此次《通知》在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方面,提出的是“一揽子多元化金融支持”,不仅有信贷资源,还有债券、保险、资本市场、外汇政策等诸多方面内容。
刘晓宇说,每一项金融支持都有很具体的内容。比如,在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方面,《通知》要求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提供贷款展期、续贷等支持。强化科技赋能,开发适合民营企业的信用类融资产品,推广“信易贷”模式,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持续扩大信用贷款规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
在运用企业债券支持民企发展方面,《通知》提出,支持民营企业注册发行科创票据、科创债券、股债结合类产品、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转型债券等,进一步满足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领域民营企业资金需求。支持民营企业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推动盘活存量资产。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注册全流程采用“快速通道”,支持储架式注册发行,提高融资服务便利度。
在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方面,《通知》强调,金融机构要提升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具体包括:推广线上金融服务,简化贷款申请手续;完善民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提高信用贷款占比;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和宣传,提升民营企业金融素养。
在强化保险保障功能方面,《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完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提高民营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具体包括:推动保险产品创新,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丰富的保险保障;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提高民营企业参保率;加强保险与信贷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满足房企合理需求
《通知》要求金融机构主动做好资金接续服务,鼓励主办银行和银团贷款牵头银行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对暂时遇到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民营企业,按市场化原则提前对接接续融资需求,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同时,切实抓好促发展和防风险。
《通知》要求,抓好《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落实落地,保持信贷、债券等重点融资渠道稳定,合理满足民营房地产企业金融需求。
据记者了解,《通知》发布后,多家国有银行、股份银行密集召开房企座谈会,表示将更好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参加座谈会的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等银行,涉及房企包括万科集团、龙湖集团、滨江集团、新城控股等。
各家银行都在出台相关措施。例如,工商银行表示,将重点围绕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租赁住房等领域,“城中村、保障房、平急两用”等三大工程,在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并购贷款、银团贷款及债券承销与投资等方面加大资源投入,支持房企各周期多维度合理融资需求。对非国有房企,从优化信贷政策、加快审批放款、明确尽职免责等方面入手,建立完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对非国有房企的服务质效及支持力度。
建设银行称,将持续探索房地产金融服务新模式,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赋能房地产企业积极投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
交通银行也表示,要做好对公领域房企金融支持服务,包括建立工作专班、创设专属审批通道、实施资产负债表改善专项计划,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融资和推进“三大工程”,围绕住房场景做好零售信贷领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