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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安排,经逐级推选和初审、复审,确定了拟表彰名单(详见附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名单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电子邮件向司法部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并提供具体理由、依据以及反映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以便核查。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2日—2026年11月6日
电子邮箱:fzxcjy@moj.gov.cn
附件: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司 法 部
202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