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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剧“刺客”,该收手了
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2025-03-24

  原标题:320元看一部剧 4元看两分钟

  短剧“刺客”,该收手了

  “若消费者在付费后发现短剧前一两集不符合需求,仅应对已观看的这部分内容收费,多收取的费用理应退还”

  《法治周末》记者 尹丽

  《法治周末》实习生 薛佳乐

  网络短剧行业,也出现了“刺客”。

  近日,《法治周末》记者在浏览一些短剧页面留言区及相关贴吧发现,“刺客”这一消费者用来形容商品价格远超预期的词语,频繁出现在网友们分享的观看网络短剧经历中。

  以小红书平台上一位网友的留言为例:一部短剧,前20集为免费观看,看完免费内容后随即跳出收费界面,提醒用户后面的集数为付费观看内容。原以为充值几十元就可以看到大结局,没承想,在看到一半时又跳出“余额不足”的画面,要求继续充值才可以观看后续内容。这位网友说,自己事后找售后拿到了观剧的消费记录,却发现一集2分钟的短剧竟然收费4元,如要观看80集至100多集的短剧每部收费在240元至320元不等。

  这位网友的经历并非个别现象。许多网友质疑:一些网剧收费过高,定价机制是否存在不合理之处?为此,《法治周末》记者采访了多位短剧行业内从业者和相关专家,以期揭开部分短剧定价高昂的“秘密”。

  题材影响短剧制作成本

  杭州觅光者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出品人张喜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她承制的短剧在上架平台时,会通过短剧的题材、体量以及质量、内容等各方面因素综合估价。不同题材的短剧制作成本可能相差甚远。

  “例如,现代剧的制作成本通常在40万元左右,古装题材则50万元至60万元起步。成本最高的要数‘修仙’题材,因为服装、化妆、道具工作相对繁复,加上后期制作的成本,投入的资金往往在80万元以上。”张喜漫说。

  “目前,行业内关于短剧定价高这一问题其实已经在慢慢改善了。”北京楚门光华传媒有限公司制片人宋旸告诉记者,目前,多数剧集都直接选择在免费端播出。据他介绍,2024年,短剧平台多采用对投的模式,即平台方出一半资金,承制方投入或在市场上融来另一半资金,但到了2025年,随着短剧不断精品化,很多平台转为全额投资,承制方只负责拍摄制作,在预算内确保短剧的品质。

  部分短剧价格高源于投流成本高

  中国网络视听协会发布的《中国短剧行业发展白皮书(2024)》显示,截至2024年6月,我国短剧用户规模已达5.76亿人,占整体网民的52.4%。如此规模的观剧群体,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演员加入短剧拍摄中,演员李启骏就是其中一员。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李启骏说:“短剧的定价应该与其制作成本成正比。”他以短剧《引她入室》为例,“这部短剧的服化道较为专业,投入成本大,不管是按单集付费还是其他方式,我作为观众是愿意花较高的价格观看的。”他看好短剧市场的前景,认为“短剧拍摄正在向电影、电视标准看齐,逐步专业化、模块化,渐渐告别粗制滥造的时代。未来,我相信消费者更愿意为短剧产品买单”。

  宋旸认为,一些短剧的观看价格居高不下,投流(投放流量)成本过高是主要原因。

  “一部短剧,如果观众花费约40元解锁全部剧集,投资人和制片方实际到手的利润仅占10%至 12%,剩余超80%的资金则流入投流公司囊中。而投流公司也很可能诉苦,称自身利润被结算公司和平台层层瓜分。也就是说,平台巨头才是流量收益的最大获利者。”宋旸认为,如果要降低短剧成本,改善短剧生态环境至关重要。比如,降低投流成本,同时让投流更加精准,确保投入的资金能吸引到真正对该剧感兴趣的观众群体。

  “短剧价格偏高本质上属于市场行为。观众若觉得价格与质量不匹配,可以选择不解锁后续剧集,也可以前往免费平台观看短剧。”宋旸补充说。

  “短剧市场如今十分火爆,主要面向年轻上班族和闲暇时间多的退休老年人。其营收模式是利用碎片化时间吸引消费者注意力,因制作成本低需快速回笼资金,故而设置分段付费、自动续费模式。”《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影视文娱业务中心总监马丽红说,“这导致观众可能在不知不觉中花费过多,造成平台利益与用户利益失衡,损害用户体验,尤其是当内容质量与收费不匹配时,用户会觉得收费过高。”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俊海也提到,“从广大消费者反馈来看,短剧定价偏高”。他说,“虽然定价本质上是市场行为,应体现供需双方诉求以及消费者和商家的共同利益,我本人比较认可薄利多销模式,让企业盈利的同时消费者获得物美价廉的服务”。

  “目前,消费者对短剧分段付费、自动续费的收费模式存在异议,若只能选择不看,对平台也不利。所以建议平台秉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信仰之心、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以及对消费者‘用脚投票’风险的敬畏之心,主动改变当下让消费者抱怨的收费模式,尊重消费者选择,让消费者自由选择更便捷的消费方式。”刘俊海建议,“未来短剧市场要坚持消费者友好型理念,将消费者的福祉、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作为重新定位短剧市场的试金石和指南针。如此,短剧市场才能有长远的发展。”

  传统营收模式正在逐渐被取代

  宋旸告诉记者:“目前对于大多数观众而言,已经告别以往一集一付费,或者花几十元解锁一部剧的传统模式。这种传统模式被称为IAP单机付费模式。还有一种传统模式是IAA模式。在IAA模式下,观众可以免费看剧,平台通过让观众解锁广告等方式盈利。此外,与多家免费APP合作分账、端原生收益(平台自带的短剧分账形式)正在取代IAP、IAA模式,逐渐成为短剧的主流营收模式。同时,品牌植入、品牌定制模式也在快速兴起。” 宋旸介绍,在短剧质量方面,曾广为诟病的“质量不如预期”问题,如今得到了显著改善。“一两年前,短剧市场普遍存在成本低、制作粗糙的现象。但经过市场的洗礼,如今存活下来的短剧公司和制片方,其制作水准有了明显提升。”

  “考虑到短剧项目规模小,能在有限资源与短周期内呈现出当下的制作效果,已属不易。若观众选择按集付费观看,一旦发现剧集质量未达预期,随时可停止付费,避免产生更多损失。但前面也提到,像这种付费模式现在已经越来越少见了,我们作为从业者是比任何人都希望这个行业可以更加往好的方向发展的。”宋旸说。

  接受记者采访时,马丽红提出,“在短剧消费模式探讨中,透明定价意义重大”。因为“它让消费者对剧集购买有清晰预期,结合提前点映、花絮售卖等机制,优质内容往往能激发消费者主动付费意愿,反之,质量欠佳的剧则难以让消费者买单。并且,合理的消费条款也至关重要,它确保消费者基于自主意愿决定是否付费,避免出现即便不想看也无法退款或被自动续费的不公平现象”。

  “从公平视角分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拥有一定的判别能力。观剧体验具有主观性,消费者观看后对剧集评价因人而异,所以只要观看并认可剧集后付费,可视为自愿行为。不过,类似未观看却被系统自动扣费的强买强卖行为绝对不公平。而对于正常观看剧集的情况,从平台公平性角度出发,消费者理应付费,就如同在餐厅就餐,享受了服务就需支付相应费用。”马丽红补充道。

  “概不退款”损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去年曾发布的调查结果,超过20%的消费者遭遇不明码标价问题,部分平台虽标注单集虚拟币价格,但未明示全剧总价,导致用户反复充值。维权难是当前短剧消费纠纷的显著痛点。由于订单分散、单笔金额小、平台客服响应滞后,消费者往往陷入“投诉成本高、追偿效果低”的困局。例如,平台以“您已观看该视频,无法退款”为由,拒绝退款等情况。记者翻阅小红书平台时,刷到一条“元点短剧”的宣传帖,图片中的付款界面,明晃晃写着“可重复看,不可退款”的须知。

  马丽红表示:“‘概不退款’对消费者不公平,损害了其公平交易权。当短剧质量与宣传严重不符时,可能违反广告法中关于虚假宣传、诱导性宣传的规定。有些短剧宣传过度,实际质量却跟不上,虽然不一定构成欺诈,但存在虚假宣传、夸大优点的问题,误导消费者消费。这种情况下,应给予消费者退款渠道。若该条款构成格式条款,即商家借此撇清自身责任、剥夺对方主张权利的机会,按照规定,这类条款应被认定无效,作无效条款处理。”

  马丽红认为,平台应为此作出相应调整:“一是针对自动续费模式,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明确告知消费者如何取消自动续费并提供便捷的操作方式,特别是要为不太熟悉智能手机操作的老年人群体提供明显提示,扣费前明确提醒并提供详细消费记录;二是当消费者有退款或投诉需求时,应建立畅通的客服或在线申诉通道,不能仅依赖人工智能(AI)客服自动回复,可采用客服与AI并行或AI处理不好转人工处理的方式,以妥善处理消费者的诉求。”

  刘俊海也认为,“平台‘概不退款’的做法是错误的。若消费者在付费后发现短剧前一两集不符合需求,仅应对已观看的这部分内容收费,多收取的费用理应退还。这不仅遵循公平原则,更是对消费者公平交易权、选择权、知情权和索赔权的尊重。”

  “很多商家因怕遭受损失,不让消费者退款。但退款往往是有原因的,即便没有原因,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服务也应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若消费者认为商家提供的影视作品货不对版,与宣传的物美价廉相差甚远,即商家违约,消费者要求退款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并不过分。退款时,在扣除消费者合理享受服务的部分后,不仅要退还本金,还应退还利息。虽然目前很多消费者能拿回本金就已满足,但这(退还利息)是平台应该考虑的细节。”刘俊海说。

(责任编辑: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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