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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的“妻”骗
人民法院报 2022-07-08

  本报记者 刘 洋 本报通讯员 田雨果

  “老李,你那个案子不是已经判了吗?还有啥事?快进来坐下说。”看着老李一脸愁容,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新田人民法庭法官陈栋良赶紧招呼他。老李缓缓走进法庭,在法官耐心开导下,将心中的苦闷倾诉开来。

  老李是一名建筑工人,常年在外务工,妻子小刘一人在家带养三个孩子,生活虽不算富裕,但一家人其乐融融。转折发生在2020年,外出务工的老李回家后,发现妻子竟与他人同居,还生育了孩子。盛怒之下,老李将妻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并要求小刘赔偿老李精神损害抚慰金,三个孩子判由老李抚养。

  收到判决后,三个孩子的生活开支却让老李犯了难。本来常年在外务工,家庭财产一直是前妻小刘在管理,盘算着多年来应该还能有点积蓄,但前妻竟说家里已经没有钱了。老李不禁怀疑妻子在离婚时转移了财产,于是想来法院咨询,也就有了开头那一幕。

  听了老李的倾诉,陈栋良又详细询问了老李家庭的收入及开支情况,发现收支情况确实不合理,便告知老李如果妻子在离婚时隐匿了夫妻二人的财产,即使离婚后,依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听了陈栋良的解释后,老李一纸诉状再次将小刘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分割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并申请人民法院调取小刘的银行账户流水。

  彭水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调取了小刘的银行账户流水。经比对发现,离婚前夕,小刘分多次将其银行卡中的存款16万元转移给案外人王梅,于是老李追加王梅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很快案件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在审理过程中,小刘坚称这16万元是其个人财产,转给王梅是出借行为,王梅对此也表示认可并已经偿还给小刘。但法院审理发现,王梅与小刘二人仅为普通好友,如此大额借款却未签订借条,且转账时间系小刘收到法院离婚诉讼传票后的几日内,这一系列不合理行为引起了法官的怀疑,于是向王梅释明故意向法院作虚假陈述有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迫于法律的威慑,最终王梅坦白其确实是为了配合小刘转移财产才向法庭作虚假陈述,请求法庭对其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确认小刘转移的16万元系老李与小刘的夫妻共同财产,针对小刘转移财产的行为,在分割时应当予以少分或者不分,遂判决被告小刘返还老李10万元。对刘、王二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影响案件审理的行为,法院分别对二人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二人均表示服判息诉,小刘也主动兑现了10万元。

  宣判当日,浓雾初散,一缕阳光照进法庭,老李领着案款笑逐颜开地迎着阳光迈出法庭大门。

(责任编辑:吴亚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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