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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积极推动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 法治笔墨绘就大运河文化新图景
法治日报 2025-11-10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许瑶蕾

  流淌千年的大运河,肇始于春秋邗沟,定型于明清时期,不仅曾是航运、灌溉领域的“黄金水道”,更是文化传承与生态延续的“活态史诗”。

  自“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江苏省扬州市依托大运河起点城市与联合申遗牵头城市的独特优势,全力打造大运河(扬州段)法治文化长廊体验线,将法治元素有机融入运河文化、园林艺术与非遗传承,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同时,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温度,体验全新法治生活。

  传承运河法治文化

  扬州自古因运河而兴,在航运管理、水利治理和商事往来中积淀的规范传统,构成了丰富的法治文化遗产。为激活这些“沉睡的历史”,扬州出台《关于推进大运河(扬州段)法治文化长廊建设实施意见》,系统梳理大运河法治文化资源,建成三湾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展示园,并从法治景观阵地建设、文化产品研创、惠民项目推广、沿线乡村善治建设等方面切入,组织法律、水利、建筑等领域专家团队开展实地调研,形成涵盖文物古迹、司法文书、乡规民约等内容的20万字研究成果。

  围绕“讲好运河法治故事,传承运河法治文化”主题,扬州市司法局部署开展大运河法治故事征集活动,编印《流淌的法治文化》故事集,邀请专家学者、名嘴乡贤用通俗语言讲述历史名人、家风家训、村规民约中的法治内涵,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深度融合。当地还收集整理盐商商业惯例等大运河相关规范文本,生动展现扬州运河法治文化的传承脉络与进步。

  在表达形式上,扬州将漆器、剪纸、乱针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法治主题相结合,创作出一批特色法治文化作品,其中短视频《雕版与法》入选司法部“法治非遗剧场”优秀作品。扬州创新研发十余类近百种运河法治文化特色产品和纪念品,《运河法治谣》《一河通南北千载连古今》等法治歌曲传唱街巷,《传承》《微光向阳》等法治微电影,融合宪法元素与扬州剪纸的“法治书签”入选司法部全国推广案例。

  为让法治文化“活”起来,扬州在修复、保护运河法治文化历史遗存基础上,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广场演出、微电影巡映、书画展等活动千余场次。据统计,全市组织干部群众线下参观各类法治教育展馆超3000批次、惠及17.8万人次,线上“云参观”累计播放量53万次,真正让运河法治文化走进群众日常生活。

  打造运河法治地标

  串点成线、连线成片。结合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试点,扬州建成和提升以运河文化为背景、以法治文化为主题的阵地40余个。其中,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展示园、江都区邵伯法治文化传承馆、扬州家风展示馆等入选全省“大运河法治文化品牌项目”。

  扬州各地也结合地域特色,推动法治元素融入公共空间。高邮开通“大运河法治号”公交专车,让乘客在出行中了解运河法治故事;广陵推出“法治古城城市漫步”,吸引年轻人沉浸式体验法治古城魅力;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打造“法润好地方·护航新发展”运河法治游轮,让游客在游览运河风光时接受法治熏陶……一条集“游、学、知、治”为一体的运河法治文化体验线基本形成。

  利用双东历史街区、邵伯古堤、瓜洲古渡等大运河沿线历史遗存,扬州统筹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将法治元素融入广陵古城、高邮邮路、宝应荷香等地域文化场景,让市民和游客在游览中自然接受法治熏陶。运河三湾公园内的法治文化长廊,设置法律知识普及、“以案释法”警示、法治文化感受、法治地标打卡等功能区域,实现美景与法治有机融合。

  作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展示园通过“千载印记”“千里足迹”“千秋愿景”三个篇章,系统展示大运河制度演变、乡规民约与法治实践,将展陈内容与园林景观深度融合,让法治宣传更有温度、更接地气。

  推进沿线依法治理

  作为南水北调东线源头,扬州在大运河(扬州段)遗产保护立法领域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2009年在大运河申遗联盟城市中率先公布实施大运河(扬州段)遗产保护规划,2012年成为大运河全线35个城市中首个出台大运河遗产保护办法的城市,2017年在江苏省内率先出台大运河遗产保护市级地方规章,2023年《扬州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大运河保护地方立法体系初步建立。

  司法保护也同步跟进。2023年11月,大运河环境资源法庭在三湾公园揭牌成立,为大运河生态环境与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专业司法保障。如今,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一体守护模式,已成为扬州大运河法治文化的亮丽名片。

  “楼道堆物影响消防,咱们按议事规则投票解决。”毗邻运河三湾公园的雅居乐兰亭公馆小区,通过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无缝衔接打造“兰亭议事厅”,成为社区党群议事会、“援法议事”等机制畅通群众说事议事的场所。社区开设“非遗传韵、运河有法”课堂,将运河法治文化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等建设。

  扬州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制定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任务,组织82个市级机关和6个县(市、区)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等全民普法活动2700余场次,发挥乡贤资源、乡规民约、道德讲堂等作用,构建协商自治、矛盾调解、法治文化“三位一体”服务平台,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全面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吴亚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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