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05020360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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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贝 陈妍君
扬州依水而建、缘水而兴、因水而美。“八五”普法开展以来,江苏省扬州市充分发挥扬州作为京杭大运河起点城市以及联合申遗牵头城市的优势,全力打造大运河(扬州段)法治文化长廊体验线,将法治文化融入运河文化、园林文化、非遗文化,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同时,给群众带来全新法治体验。
一、深度挖掘资源,传承运河法治文化
架构理论,挖掘法治文化底蕴。出台《关于推进大运河(扬州段)法治文化长廊建设实施意见》,推动各地详细梳理挖掘大运河(扬州段)悠久深厚的法治文化资源。建成三湾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展示馆,以“大运河法治文化景观阵地建设、大运河法治文化产品研创、大运河法治文化惠民项目、大运河沿线善治乡村建设”为切入点,组织法律、水利、建筑等专家团队对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进行实地调研,全面开展大运河与法治文化遗产相关的文物古迹、名人名(故)居等历史遗迹的梳理工作,收集整理大运河历史沿革过程中创规立制的官方、民间的规范文本和司法文书、合同原件等,形成20万字研究成果。
传承非遗,丰富法治文化内涵。围绕“讲好运河法治故事,传承运河法治文化”主题,部署开展大运河法治故事征集活动,编印《流淌的法治文化》故事集,邀请专家学者、名嘴乡贤等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大运河沿线的历史名人、家风家训、村规民约等内容,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等融合发展。对谢安、于成龙等与扬州运河法治文化相关的历史人物故事进行梳理,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收集整理大运河相关的规范文本,如盐商的商业惯例等,展现扬州千年运河之城法治文化的传承与进步。创新开展“追寻非遗匠心工艺 传承优秀法律文化”群众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活动,借力漆器、剪纸、乱针绣、扬剧、评话等地方特色载体传播法治文化,并在全市各企业、学校等进行巡展。
研发作品,激发法治文化魅力。借力扬州大运河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研发运河法治文化特色产品和纪念品十余类近百种,通过新媒体平台展示最新运河法治建设成效,推动运河法治文化创新发展。创作《运河法治谣》《东升朝阳》《一河通南北 千载连古今》等脍炙人口的法治歌曲,拍摄《传承》《看见·声音》《微光向阳》等法治微电影,《雕版与法》作品在司法部第一批“法治非遗剧场”优秀短视频投票活动中排名第二。各县(市、区)在修复、保护运河法治文化历史遗存的同时,运用多种途径让运河法治文化活起来、灵动起来,组织法治文化广场演出、微电影巡映、书画展等文化活动千余场次,研发推广系列特色产品和纪念品,组织干部群众线下参观各类法治教育展馆三千余批次合计17.8万人次,线上“云参观”累计播放量达53万余次。
二、优化阵地结构,打造运河法治地标
串点成线,点亮法治景观画卷。结合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试点,建成和提升以运河文化为背景,以法治文化为主题的阵地40余个,其中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展示园、江都区邵伯镇法治文化传承馆、扬州家风展示馆、中国两淮盐运博物馆、宝应县北河法治文化公园、扬州水利展示馆入选全省“大运河法治文化品牌项目”。高邮串联起南关坝—王氏纪念馆—抗日战争最后一役文化园—法治水利展览馆—枕水湾法治水利广场,开通“大运河法治号”公交专车,推出一条集“游、学、知、治”于一体的“运河法治文化体验线”。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打造“法润好地方·护航新发展”法治游轮,推出“东关古渡—运河三湾公园”水上大运河法治文化游览线,各地不断丰富运河法治文化体验形式,形成以点连线、以线带面、点面结合的发展新格局。
统筹资源,营造学法守法氛围。统筹利用双东历史街区、邵伯古堤、瓜洲古渡、南关坝等大运河沿线的历史遗存,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广陵古城文化、高邮邮路文化、宝应荷香文化等地域文化中厚植法治元素,让广大市民和游客在畅游中增强依法保护大运河意识。在运河三湾公园建设法治文化长廊,设置法律知识普及、“以案释法”警示、法治文化感受、法治地标打卡等区域,让群众在感受运河美景的同时接受普法教育。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展示园作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示范作用,分“千载印记”“千里足迹”“千秋愿景”三个篇章,展现大运河开凿、通航、使用、管理、保护方面的制度规定、乡规民约、人物事迹,以及运河法治文化促进经济社会人文变化等方面的法治史料、法治实践和法治文化成果。同时将展陈与园林的亭台楼阁、匾额对联、花鸟树木融为一体,寓教于乐、寓法于趣,让法治宣传教育更有温度、更接地气。
打造名片,开启法治守护篇章。扬州在大运河(扬州段)遗产保护领域的立法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创造了多个第一。2009年9月,扬州在申遗联盟各城市中第一家公布实施市段保护规划——《大运河(扬州段)遗产保护规划》;2012年10月,在大运河全线35个城市中,扬州市人民政府第一个公布实施《扬州市大运河遗产保护办法》;2017年,扬州市在江苏省内率先出台大运河遗产保护的市级地方规章——《大运河扬州段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办法》;2023年6月,《扬州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施行,标志着扬州市大运河保护地方立法体系已经初步建立。相关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进大运河沿线环境的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为运河沿线企业参与产业分工和产业转型升级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2023年11月,大运河环境资源法庭揭牌仪式在三湾公园举行,标志着扬州大运河司法保护事业开启新篇章。各地各部门(单位)持续宣传《扬州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依法保护大运河(扬州段)遗产点的原真性、完整性和系统性。“‘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一体守护大运河”已成为扬州大运河法治文化的一张亮丽名片。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沿线依法治理
用好抓手,以制度推动法治宣传。扬州市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目标,大力实施法治文化引领战略,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单位)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组织法治文化活动、培育法治文化人才等方面的职责任务。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和履职评议等制度,将各部门(单位)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推进本行业本系统法治文化建设情况纳入“谁执法谁普法”年度考核和履职评议内容。通过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年终评估等方式加强日常督导、专项巡查、公开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促进各部门(单位)履职尽责,推动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
先行先试,以创新推进基层治理。以运河沿线的兰亭公馆小区为试点,探索民主法治助力基层治理模式,居民办事议事“有地方去”、大事小事“有党员做”、难事琐事“有专人解”。兰亭议事厅内的“家长里短”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议事会客厅”无缝衔接,社区党群议事会、“援法议事”等畅通了老百姓说事议事的“经脉”,满足了居民参政议事的“需求”,打通了社区治理的“神经末梢”,提升了基层治理的活力与成效。各地推进运河沿线村(社区)先行先试,在广陵司法行政一体化综合服务楼、汤汪三湾法治教育馆、九龙社区、金凤社区、运博社区、蝶湖社区、兰亭公馆小区等建立形式多样的大运河法治文化实践基地,进一步完善“运河法治文化体验线”,同时,将运河法治文化融入法治型党组织实践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基层司法所建设,全面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持续宣传,以服务提升法治素养。印发《扬州市公民法治素养提升重点任务清单》,全市82个市级机关和6个县(市、区)主动参与“法治文化基层行”“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普法志愿者服务行动”“法律六进实践行动”等全民普法活动2700余场次。运河沿线村(社区)开设“非遗传韵 运河有法”课堂,开展“丹青砺法 寻迹运河”活动,组织村(居)民赴运河沿线主要文化点考察采风,开展法治书画作品创作征集活动。各地充分发挥乡贤资源、乡规民约、道德讲堂等作用,构建协商自治、矛盾调解、法治文化“三位一体”服务平台,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良性互动,推动法治意识、道德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规则习惯养成,全面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进运河法治文化建设必须注重转化,让“古文物”变为“活化石”,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共同推进运河依法保护、世代传承、合理利用,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持久影响力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强大生命力。
(作者分别系江苏省扬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江苏省扬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