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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设立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不违宪
法治日报 2021-02-08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刚

  作为韩国文在寅政府司法改革的核心举措之一,韩国版廉政公署——“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以下简称公调处)1月21日正式挂牌成立。然而,该机构自成立之初就面临诸多掣肘,除了检方的强烈抵触外,韩国在野党也寻找各种借口加以阻挠,甚至于去年2月向韩国宪法法院提出请愿,要求判决设立公调处违反宪法。

  在历时一年后,韩国宪法法院近日就此作出裁决,认定设立公调处不违反韩国宪法。与此同时,韩国公调处也在加快机构完善和人员选调,希望尽快发挥应尽的职能作用。

  韩媒报道称,参与审理该案的多数法官认为,公调处隶属以总统为首的行政部门,其管辖权覆盖中央行政机构,但公调处并不隶属于现有行政机构,也不受总统的具体指挥和监督,其权力受国会、法院、宪法法院等众多机构制约,因此并不违反宪法原则。

  宪法法院的法官同时认为,作为对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行为搜查的主体,现在还没有任何客观、实物证据表明公调处有不实搜查、有针对性搜查和随意搜查的行为。

  对于宪法法院的裁定,请愿方立即作出反驳,认为“这是政治决定”。

  韩国国民之党国会议员柳尚范表示,案件拖了一年才得出结果,对此不能不表示遗憾。

  相反,公调处长金镇煜则对判决表示欢迎,认为围绕公调处进行的法律攻防将告一段落。

  根据相关法律,公调处是拥有搜查权和起诉权的专门侦办权力型腐败案件的机构。此前,韩国检察机构因为独占起诉权而“选择性办案”备受争议,成立公调处就是为了打破这一体系,因此被认为具有重大意义。

  公调处的搜查对象是韩国三级以上高级公务员及其家属,而高级公务员包括现任和前任总统、国会议员、大法院院长和大法官、宪法法院院长和宪法法官、国务总理和公务总理室政务公务员、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务员、政府各部的部长及副部长、检察总长、法官及检察官、警务官以上级别警察公务员、军队将军级以上军官等。

  其中,针对大法院院长和大法官、检察总长、法官和检察官、警务官以上级别警察公务员的犯罪行为,公调处拥有直接向法官起诉的权力。公调处调查的犯罪主要包括受贿,向第三者提供贿赂、共有贿赂、介绍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各种腐败渎职行为。据悉,包括三级以上高级公务员及其家属,总共有7000人左右是公调处的可能搜查对象。

  针对外界围绕公调处的各种担心,韩国政府和执政党一直强调成立这一机构的必要性和公正性。

  在去年12月15日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和运营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法律》的国务会议上,韩国总统文在寅就曾表示,设立公调处是制衡检察机关的手段,具有重要意义。

  文在寅强调,公调处是权力机关改革的核心,将为严肃问责检察机关内部舞弊行为提供制度保障。他还称,如果历届政府能早日成立公调处,朴槿惠亲信干政案也许就不会发生。

  在1月21日公调处成立大会上,韩国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长尹昊重表示,公调处制衡垄断公诉权的检察机关,这本身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公调处成为“以人为本”的侦查先锋。

  金镇煜在线上举行的就职仪式上说,公调处将依法行使公诉权和起诉权,严查高级公职者的腐败行为,“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国民信任”。金镇煜还强调,相信公调处将与检方、警方相互合作与制衡,在“善意的竞争”中互相协作。

  小资料

  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人员构成

  韩国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组成包括1名处长(副部长级)、1名副处长、25名检察官(包括处长和副处长在内)、40名搜查官、20名行政职员。

  去年12月30日,韩国总统文在寅提名宪法法院高级研究官金镇煜为公调处首任处长。出身于大邱地区的金镇煜毕业于首尔大学考古学系,通过司法考试后于1995年被任命为法官,自1998年起的12年间就职于韩国著名的律所“金·张律师事务所”,2010年起担任宪法法院宪法研究官,之后还担任了宪法法院院长秘书室长、高级宪法法院研究官、国际审判员等职。

  

(责任编辑:杨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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