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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来到社旗县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园内,公开审理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寻衅滋事案件。近3000名师生现场参加旁听。此次活动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模拟法庭”的组合模式,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法治教育,帮助广大青少年学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事关广大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塑造、健康人格养成,事关整个社会的法治水平和公民法治素养的提升。因此,将庭审搬进校园,让青少年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学生法治素养,值得推崇。
人民法院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这种直接生动的普法教育有助于引导在校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正如此次在社旗县中等职业学校巡回审判现场,庄严的法庭变为生动的法治课堂,通过真实的案例、严谨的举证和深刻的法庭教育在同学们心中深植法治意识,不仅让莘莘学子直观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庄重与威严,更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时有所闻,这说明,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是一个紧迫、长期的课题。毋庸置疑,增强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对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关键性的意义,有利于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让法治精神滋养青少年成长,一方面,要将法律知识传授与注重法治精神培育并重。在法律知识普及的基础上,传递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另一方面,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应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学生是学习主体,法治教育要走出说教式、灌输式的教学方法,鼓励学生交流讨论和观察思考,从身边事、眼前人讲起,让青少年在参与和体验中产生思想的共鸣,进而成为行动的自觉。
进一步看,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构建多方协同、共同参与的责任共同体。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青少年法治教育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加强协同配合”,这一条款为厘清各方职责、形成育人合力提供了法律依据。只有各方依法履责、协同配合,才能真正形成法治教育的良好生态和强大合力,共同促进青少年法治素养的有效提升。(作者:沈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