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05020360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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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楠特
3月12日是植树节,各地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为生态环境增添一抹抹新绿。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国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经济社会发展的“含绿量”显著提升:2024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超3.4万亿千瓦时,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目前,我国森林覆盖率超过25%,林草年碳汇量逾12亿吨,人工林面积居世界首位。
绿色发展的稳健推进,既需要政策指引,也离不开法治保障。过去一年,我国出台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等多个政策文件,全面覆盖产业、能源、交通等领域,为各行业的绿色发展提供了明确指引。同时,制定了能源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夯实保障绿色发展的法治根基。执法部门积极运用大数据等新兴技术赋能监管,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司法机关通过大量案件办理、机制创新以及典型案例示范,提升全社会对绿色发展理念的认知与认同。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面对新要求新部署,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政策协同,统筹各领域资源,汇聚各方面力量,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为高质量发展增绿提色,以发展“含绿量”提升经济“含金量”,让高质量发展底色更绿、成色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