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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树娟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了25个普通犯罪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并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结合监督办案实际,做好重点推广模型的应用、线索核查及案件的指导办理工作,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深入渗透到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传统检察监督逐渐遇到监督线索发现难、工作碎片化等瓶颈。面对汹涌来袭的数字化浪潮,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最大程度激发数据对于法律监督工作的放大和倍增作用。从此次最高检重点推广的这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来看,数字检察早已不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已深度走入检察机关的办案实践中。
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最大优势,就是通过科技赋能,可以从海量数据中发现仅靠人力难以发现的监督线索。特别是在网络犯罪日益猖獗的今天,犯罪行为的集团化、产业链化特征日趋明显,上下游犯罪人员之间往往通过线上单线、隐名联络,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下游人员接连到案、上游人员踪迹难现”的状况,给案件办理带来挑战。通过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高效整合利用多方数据资源,则能够帮助检察官发现上下游犯罪线索和漏犯漏罪,从而实现全链条打击犯罪。
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研发的“上下游犯罪漏犯漏罪法律监督大模型”为例,其聚焦犯罪产业链中关键节点的人员身份属性、行为特征信息,通过横向比对、纵向串并的方式进行数据关联、碰撞,深挖案件上下游线索,可以在案件办理中有效实现主动式、穿透式、类案式法律监督,力促实现全链条打击犯罪。这样的法律监督模型面向全国推广后,必将为基层检察机关提供更加科学、系统的办案工具,助力一线检察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大数据检察监督模型,是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数字检察战略的生动体现,也是司法机关主动适应数字时代发展需求,不断运用科技成果提升工作质效的一个缩影。我们相信,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科技成果的广泛深入运用,司法机关将更好地回应民生关切,更加高效精准地打击违法犯罪,让老百姓有更多法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