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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转包责任不能转包
法治日报 2024-07-24

  □ 陈广江

  进入7月,暑期旅游热度不断攀升。有媒体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旅行社将部分服务转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发生意外时,却以“没有直接提供该服务”为由拒绝担责,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当前,随着旅游需求不断增长,旅游服务也越来越多样化。一些旅行社为了降低成本,选择将部分或全部服务转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这种运营模式,看似减轻了旅行社的负担,实际上容易埋下风险隐患。比如转包方可能缺乏专业的服务能力和严格的管理规范,导致服务质量大打折扣、游客体验感降低。而一旦发生意外,旅行社与转包方之间往往相互推卸责任,使游客在维权过程中面临重重困难。

  由层层“转包”引发的责任“转移”问题,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破坏旅游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让人们对旅游行业的信任度大减。根据法律规定,游客享有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旅游法明确规定,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由组团社承担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这意味着无论旅行社是否直接提供服务,只要游客在其组织的旅行中遭受损失,旅行社均需承担相应的责任,绝不能做甩手掌柜。

  在旅游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的今天,公众旺盛的旅游需求,为市场带来了信心、注入了活力,也为巩固经济企稳回升态势提供了重要支撑。但时有发生的旅游乱象,严重影响了旅游业的信誉和形象。服务转包乱象只是旅游市场乱象的一个缩影。同样是在最近,一些地方还出现了不合理低价游、强制购物、擅自变更行程等情况。这说明,有必要加大力度进一步整治旅游乱象。

  旅游乱象为何屡禁不止?一方面,部分旅行社和从业人员缺乏诚信意识和职业操守,盲目追求短期利益;另一方面,旅游市场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一些地方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宽松软”的现象,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不力,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法商家的侥幸心理。

  有鉴于此,首先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旅行社和个人,要坚决予以惩处,形成有力震慑。针对旅游服务转包乱象,要进一步细化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明确界定转包行为的合法性与责任归属,确保相关规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其次,要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少侵权事件的发生,都与消费者面对低价诱惑时的跟风或冲动心理有关。因此,要教育引导消费者在选择旅游服务时应保持理性,仔细了解旅游产品的内容条款,特别是关于费用、行程安排、购物点设置等方面的信息,切勿盲目追求低价。一旦发现问题,要学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坚决对旅行社、导游的种种侵权行为说“不”。

  最后,从长远看,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持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才是关键之策。旅游业的发展不应仅仅追求规模和数量,更应注重质量和效益。旅行社和从业人员应树立诚信经营理念,通过创新旅游产品和服务模式,不断满足消费者的品质化、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如此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旅游业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人间烟火”。推动旅游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每个旅游经营者都要树立主人翁意识,恪守诚信之道,切实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积极营造和谐、健康、繁荣的旅游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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