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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涤明
据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公告,近日,南京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3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3人因分别先后协助多名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逃避检查并离开南京,被依法刑事拘留。
要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可出城,这是避免疫情扩散的基本措施之一,而无此检测证明者离城,对防控来说意味着极大的不确定性。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这方面的教训已有不少。严格管控疫情风险区域人员有序流动也是我国抗疫成功经验之一,这一防线一旦被突破,后果不堪设想——以南京这3起案件来说,逃避检查的人员中如果有感染者,那么疫情区域势必进一步扩大,因一名感染者影响一片甚至波及一个城市的情况,此前也有发生。
在这一波疫情之前,国内多数地方已恢复正常生活、工作和出游,这种局面来之不易也应该被珍惜。
如此语境下,极个别人为一己私利帮助他人规避检测、逃避检查,无视防疫政策,实在令人不齿和愤怒。这些在“国难”中发现商机的人,这些只要能赚钱便将道德和法律、防控大局和公共安全抛之脑后的人,某种程度上比病毒还要可怕。
不难想象,那些规避检测、逃避检查后出城、上路的人,随时可能带来新的隐患,给其他地区的防疫管理秩序带来麻烦,增加无谓的公共治理成本。如果其中不幸有感染者,麻烦将更大。如今,公安机关对相关协助逃避检查的人员进行追责,自是必须,但对那些不负责任、违反规定离开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对那些明知会给防疫秩序、公共安全带来风险,给其他地区、给社会公众造成麻烦,仍不顾后果而为之的人,同样应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相比之下,有些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返乡之前早早便向社区报备,这才是配合疫情防控、及时阻断疫情的正确姿态和选择。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在当前疫情防控依然严峻的当下,打击妨害传染病防治犯罪不应有丝毫手软和放松。这也是做好接下来的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