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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涤明
中国电信用户夏先生反映,一个月内两次被无故停机,面临销户危险。电信客服对此解释,停机疑因夏先生存在电话营销或发垃圾短信等情况。夏先生则回应称,自己在媒体工作,通话需求较多,但绝无营销,电信客服建议用户尽量少打电话。
“疑因存在电话营销或发垃圾短信等情况”,如此停机依据不是一般的粗糙。不知道运营商是否通过数据分析过“疑存”中有多少被冤枉的号码,但以常理分析,若“通话频繁”就停机没商量,那就成了“宁错停三千绝不放走一个”了吧。误伤正常用户后还要用户自证清白,那就是错上加错,违规违约,蛮不讲理。
运营商整治骚扰电话可以理解,但是当与用户合法权益发生冲突时,后者显然应被优先保障,一是用户没有为运营商分担管理成本的义务,二是整治骚扰电话既是保护广大用户权益的需要,却以损害用户权益为代价,岂不是一种逻辑悖论?
2019年,四川江油一民警在人口核实工作中因通话频繁遭电信运营商停机。此事当时也在网上引发了一片讨论,没想到,两年后的今天,某些运营商的“整治办法”依旧停留在原来的水平上,这到底是态度问题还是技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