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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根本上要靠法治亮剑
北京日报 2021-02-18

  雨馨

  近日,某前媒体人自述长期遭受家暴一事引发关注,当地警方、妇联等部门迅速介入调查。随着当事人的高原爱情、债务纠纷等更多信息浮出水面,舆论场中众说纷纭。

  随着调查深入,是非曲直终会大白,无论当事人之间有什么情感或经济纠葛、受害者自身又有何问题污点,社会应当关注的都是家暴现象而非“狗血八卦”“离奇反转”。从近年曝光的种种案例来看,家暴现象并非孤例个案,也不限于特定人群、性别、地域,而是一个必须重视的社会问题。关键要明确的是,家暴行为虽然多发生在私域,但绝非私事,而是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反家庭暴力法》清晰界定了家暴构成要件,并明确规定视情节严重追究加害人民事乃至刑事责任。可见,家庭纠纷一旦因暴力因素发生质变,就会触发社会介入机制,相关人士就可以寻求法律的撑腰。

  然而从现实案例来看,依法维权并不容易。生活中,确实有相当多的家暴受害者选择了长期沉默隐忍,即便鼓起勇气维权,也多半是诉诸网络曝光。这里头,固然有当事人复杂的主观考量,却也反映出一个维权的门槛问题。出于法治的严谨性,现行的家暴认定中,需要有效认定存在连续性的伤害行为,并将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才能被法院认可。而不少家暴的受害者不知或未能留存证据、鉴定伤情,取证的困难,导致很多家暴行为没有被及时立案。有时候相关部门介入了,也或批评几句,或好言劝和。这些问题不破解,就难以对施暴者起到震慑作用,还可能因为没有实质性“制暴”,让部分受害者产生“习得性无助”。

  反家暴是全社会的责任,首先从思想认知上,大家都要摒弃“家丑不可外扬”之类观念,及时留存相关证据,主动寻求法律帮助。而公安等执法主体一定要转变思维定势,切莫以“清官难断家务事”“床头打架床尾和”等说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应及时为受害者提供救助,降低受害者的维权门槛。在此基础上,后续保护也要配齐,比如防止举报者被报复,建立长期跟踪机制,帮助受害者彻底脱离原来的家庭环境,等等。

  家暴是家庭之痛,也是文明之伤。对家暴“零容忍”,必须体现在依法维权、依法惩治之上。当更多受害者不再沉默也不用沉默,当侵害行为一一受到法律制裁,“疯狂的拳头”自然不敢再野蛮挥舞。

(责任编辑: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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