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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辉
据央广网报道,近日有市民反映,因一位车主未让道,江西南昌某单位公务用车的驾驶人员故意将车停在马路中间,造成严重交通拥堵。目前,当事人道歉,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
这则新闻和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卢书记打招呼”以及“书记掌掴秘书长”事件类似,又是一起因网络曝光引发舆论关注、最终导致当事人“翻车”受处分的事件。笔者以为,网络曝光只是事发偶然,舆论监督也只是催化因素,当事者的权力任性与特权思想才是导致他们“翻车落马”的关键症结。
南昌这辆公务用车的驾驶人员竟然因为对方未让其先行而恼羞成怒,不顾路上车水马龙和公务用车的形象影响,直接将车停在道路中央,造成晚高峰期间该路段严重交通拥堵。作为公务人员,如此做派、这般素质,让人大跌眼镜。
事后,迫于压力,当事人也道了歉,但是显而易见,这种因曝光而不得已的表态,究竟能有几分真心?媒体曝光后,涉事者所在单位对其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表示将举一反三,对工作作风、态度进行排查、自省。纪检部门目前正对该起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可谓及时且必要。公车任性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对相关涉事人员必须给予严肃处理。除此之外,还应当查明这辆车是否涉及公车私用、有没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该追责的追责、该处理的处理。这不仅是给社会公众一个“说法”,更可以彰显当地严明公车管理的决心。
公车姓公,绝不是用来耍特权、横着开的。机关单位配备公务用车,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公务、服务人民,公车并没有凌驾于公共秩序和交通法规之上的特权,即便是警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也只能在执行紧急公务时严格依法享有有限的优先通行权。换言之,相对于私家车,一般公车非但没有任何特权或优先权,反而受到的限制与约束更多,公车驾驶人员应当格外注意自己的行为与影响。
这件事给所有的公车驾驶人员敲响了警钟。公车不是“官车”,它非但没有任何特权,还对驾驶人依法、文明驾驶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务用车”的标识不能只是印在车身上,还要作为一种严格的纪律约束,牢牢刻进每一名驾驶人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