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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共享经济与数字出行模式普及,网络租车行业快速扩张,成为群众日常出行、就业谋生的重要依托。然而,部分租车平台利用格式合同、技术壁垒与监管盲区,恶意侵害承租人权益,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经梳理分析,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收费名目繁杂失范,加重用户履约负担。部分租车平台利用其市场优势地位及信息不对称,通过不透明定损、虚高报价、违章代处高额收费等方式变相加重承租人经济负担。在车辆交还时设置“提灯验车”环节,将轻微瑕疵夸大为严重损伤,并单方面指定维修点、抬高维修费用;或通过压缩违章处理时限、收取高额违约金及代处理费等方式,不当占用承租人押金。
二是车况隐患责任不清,诱发车损事故争议。部分租赁车辆交付时即存在隐蔽故障,或因车辆自身质量问题导致损坏,租车平台往往未于交付前履行充分检测、告知义务,亦未在租期内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维护保障,将责任完全归咎于承租人操作不当。租车平台通常会提出其单方委托或主导的“技术鉴定”,出具程序存疑、依据不足的瑕疵鉴定报告,据此主张远高于实际损失的高额赔偿。由于车况鉴定专业性强、证据保存要求高,承租人常因难以举证而被迫担责。
三是资质陷阱审查缺位,加剧运营风险隐患。部分租车平台为追求效益,未严格履行对承租人年龄、驾驶资格等基本信息的核查义务,向未成年人、无证人员等不适格主体出租车辆,不仅造成车辆损毁、租金难以追回,更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公共安全。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采取如下治理措施。
一是强化签约收费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由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牵头制定租车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租金、押金、维修费、违章处理费等收费项目与计算标准,禁止设置显失公平的责任免除条款与风险转嫁内容。加强对租车平台定价行为、违章处理收费的常态化监督,对“提灯验车”式不合理定损、违规收取高额违约金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切实维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二是建立车况评估机制,明晰责任认定标准。推动建立车辆适租状态第三方检测评估制度,统一评估标准与检测项目,检测结果作为车辆适租状态的重要依据。强化租车平台对车辆技术状况的举证责任,规范故障鉴定程序与证据保存要求。司法机关在审理相关纠纷时,应强化对鉴定机构专业性、维修记录完整性、报告方法科学性的实质审查,扭转承租人在技术举证上的弱势地位,促进责任划分的公平合理。
三是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筑牢资质审查屏障。明确租车平台对承租人实名认证与驾驶资格联网核查的强制义务,利用技术手段实现个人身份、驾照信息的自动、实时验证,杜绝向限驾、无证等不适格主体出租车辆。对审核缺位导致事故或损失的,依法追究平台相应责任,推动行业合规安全规范发展。
(作者:叶宇萱 单位: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