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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刘兰洲: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四十七条
法治日报-法治网 2026-03-10

  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法治宣传教育法对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这部法律,法治日报社联合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开展了“‘书·法’系列活动之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活动。

  2020年7月11日,由法治日报社主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先后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21部法律法规。

  精彩内容,敬请关注。

  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四十七条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库建设,选聘优秀法治人才组成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其他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建设具有部门工作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库或者讲师团。

  鼓励和支持国家工作人员,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和法学专业学生,以及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参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的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活动。

  刘兰洲,陕西省书法家协会会员,陕西省于右任书法学会会员,咸阳秦汉风韵书画艺术研究院理事。

(责任编辑:吴亚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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