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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临时宪法作用 为新中国开国奠基
法治日报--法制网 2021-06-25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蒲晓磊

  在位于北京西郊的香山革命纪念馆里,巨幅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照片等陈列物品,将72年前的那段辉煌往事展现在公众面前——1949年9月,在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取得历史性胜利的凯歌声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

  “政协会一开,给了我耳目全新的感觉。”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在《获益终生的一段经历》一文中这样回忆参加会议的感受,“几天会开下来,我思想上的许多顾虑解除了,许多问题解决了。我满载而归,有如获得新生。”

  当历史的车轮驶入2021年,再次回看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仍然能够感受到它的重量和意义。

  《共同纲领》除序言外,分为总纲、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共7章60条,确立了新中国的国家政权制度,包括国体和政体,明确提出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奠定了新中国初期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是在《共同纲领》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作出了系统全面的规定。

  “为新中国开国奠基的《共同纲领》,确定的重要制度和政策,尤其是基本政治制度,对新中国的建立和发展产生了重大积极影响。”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校(院)长谢春涛说。

  蕴含依宪治国精神 

  确定什么样的国体和政体,是建立新国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1949年6月,毛泽东同志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指出:“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对此,《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

  由于当时解放战争还没有结束,全国范围内的人民群众还没有充分组织起来,经济也需要一个恢复时期,尚不具备召开在普选基础上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只能采取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过渡办法。《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民政府为行使各级政权的机关。

  《共同纲领》还规定,在政党制度上实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统一战线组织形式上实施人民政协制度,在国家政权机关中实施民主集中制,在民族政策上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些内容在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得到继承,时至今日仍然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

  北京市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主任、教授周美雷说,《共同纲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法治精神,构建了新中国宪法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框架,成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团结全国人民共同前进的政治基础,对于巩固人民政权、加强法治建设、维护人民民主权利以及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具有重要指导性作用。可以说,《共同纲领》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探索和光辉成果,蕴含宝贵的依宪治国精神。

  国家政权属于人民 

  “在会场上我看见很多人,有穿制服的,穿工装的,穿短衫的,穿旗袍的,穿西服的,穿长袍的,甚至还有一位戴瓜皮帽的。这些一看就知道是身份不同的人物,能够聚在一起开会,讨论建国大事,对我来说真是平生第一次遇到。”费孝通生前在文章中这样回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场景,形象而又直观地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理念。回顾历史,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在弱小的情况下逐步发展壮大起来,从一艘“小小红船”发展成为“巍巍巨轮”,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始终坚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

  《共同纲领》的第一条,就凝聚了党的初心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厉行廉洁的、朴素的、为人民服务的革命工作作风,严惩贪污,禁止浪费,反对脱离人民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在《共同纲领》中,“为了人民”的理念处处可见。历史和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这些制度能够有效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能够让我们党不忘初心、赢得民心。

  “《共同纲领》最重要的政治特质就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把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起来,赋予人民民主以最高权威性。”周美雷说。

  共商国是团结合作 

  在香山革命纪念馆里,巨幅《共同纲领》的对面,是有着同样面积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名单——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解放军、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共计662人。

  众多民主人士齐聚北平,与“五一口号”有着密切关系。1948年4月30日,党中央发布了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其中提到“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口号”一经发出,迅速得到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普遍而热烈的响应,开启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团结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人士协商建国的辉煌历程。

  《共同纲领》提出,实行“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号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

  《共同纲领》蕴含的团结合作精神,彰显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种政治党派团体共商国是、团结合作的组织。

  北京社会主义学院教研部教授朱文通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应当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的,它不同于世界各国现存的政党制度,是具有共同政治目标的中国共产党执政、各民主党派参政的合作型政党制度,从而丰富和发展了世界政党制度的模式,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责任编辑:杨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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