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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谢伟英
罪犯被判处刑罚入监服刑后,施害方与受害方之间的矛盾并不会自然消失。随着罪犯刑满释放,这些矛盾还有可能被激化,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为破解此难题,近年来,福建省监狱系统开展了“蓝风铃”恢复性司法活动。据了解,蓝风铃花的花语是牵绊、感恩与勇敢。“蓝风铃”行动寄语罪犯勇敢去解开与受害者之间的“心结”,怀抱一颗感恩之心与社会和解,重新融入社会。同时,风铃还包含“解铃还须系铃人”的深层含义,需要监狱搭建沟通与赔偿的桥梁,罪犯作为系铃人努力解开深埋于受害人心中的“结”,修复被犯罪行为伤害的社会关系,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还社会一片和谐安定的蔚蓝晴空。
活动开展以来,福建监狱已成功完成恢复性司法案件64起,引导罪犯主动履行民事赔偿2000人次,帮助2800余名受害者获得赔偿300余万元,有力保障了受害者群体的合法权益。
文化浸润
近年来,泉州监狱结合闽南地域特色,将传统民俗文化、艺术文化引入恢复性司法活动,充分发挥其潜移默化的浸润作用,转变罪犯思想,促进真诚悔过,主动通过自身行动对受害人及亲属进行赔偿、补偿,共促和谐社会。
2018年,“三进宫”的张某某被转至泉州监狱。面对张某某的消极改造,泉州监狱抽调民警成立攻坚小组,定期召开改造分析会、多次开展谈心谈话,制定家人亲情帮教、文化知识教育、劳动技能培训等多种改造方案,渐渐帮助张某某驱除了心中的阴霾。
经过3年的攻坚转化,在一次监狱长接待日上,张某某询问道:“我想再多还一些赔偿款,该怎么做?”
抓住张某某认罪悔罪的苗头,民警趁热打铁鼓励其参加“蓝风铃”恢复性司法活动。
在民警指导帮助下,他写下了一封千字忏悔书,向受害者及其家属表达了心中悔意。
2023年以来,福建监狱累计开展各类认罪悔罪专项教育活动130余次,先后有13000余名罪犯向受害者群体寄送忏悔书。
融冰救赎
“报告警官,我想用狱内账户积攒的余额申请缴纳民事赔偿款,不知道法院能不能收?”在厦门监狱服刑的罪犯鲍某向监狱民警提出了这个问题。
了解情况后,民警积极帮助鲍某联系了原审法院。但由于受害者家属当时没有在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导致法院执行局没有立案记录,原审法院不能接收无立案的民事赔偿款。
在当地司法局的协助下,民警联系上了受害者的父亲。2024年11月12日一早,在民警的协助下,受害者家属将表格材料递交给法院执行局窗口。
办完手续后,民警郑重地把鲍某的劳动所得缴纳凭证交到了受害者家属手上。同时,民警向他们展示了鲍某录制的忏悔视频和服刑改造“成绩单”。
据统计,2023年以来,全省监狱共电话联系受害者5300余次,派员1300余人次开展实地走访,并邀请受害者或其家属进监所,实地了解罪犯改造情况,直观感受罪犯改造表现。
“通过恢复性司法活动,我们积极搭建罪犯和受害者沟通交流平台,引导双方放下心中戒备,真诚沟通,为矛盾化解创造有利条件。”福建省监狱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
解开“心结”
“受制于监狱职能有限,我们从罪犯方面了解的案情还不够全面,‘修复’的每一步都很困难。因此,需要借助其他单位的力量。”福建省监狱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为此,福建监狱构建以监狱“一把手”总负责,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专班,积极引入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当地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力量,为施受害双方提供多重支持。
在一次走访慰问受害者家庭时,莆田监狱民警刚刚表明上门来意,就遭到了受害者家属的拒绝。
据了解,造成这起交通肇事案的郑某正在莆田监狱服刑,他深知自己对受害者家庭造成了不可逆的损伤,整日郁郁寡欢。
莆田监狱随即联系团委、法院以及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等部门组成“蓝风铃”小队,先后走访受害者家庭、罪犯家庭了解情况,为郑某开展心理疏导,并为其录制忏悔视频。同时,莆田监狱还帮助受害者家庭申请司法救助金,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其家庭成员进行创伤疗愈。
“我真的知道错了,我在积极地赎罪,希望你们可以原谅我……”视频中,郑某声泪俱下,并给受害者家属展示了赔偿款缴纳的单据。
监狱民警的倾情帮助和郑某的真诚悔过,让受害者家庭终于放下了“心结”。郑某也如释重负,安心接受改造。
据统计,2023年以来,福建监狱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共走进监狱开展法治道德教育160余次,协助受害者申请司法救助131人次,同时,促进了罪犯积极改造,更好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