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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网评: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筑牢网络空间“防火墙”
法治日报-法治网 2025-03-10

  法治网特约评论员 张新宇

  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两高”报告记录了过去一年的法治足迹,“严惩电信网络诈骗”是其中的关键词。“两高”报告以务实态度回应公众期待,通过强化司法打击、创新维权机制,为公民权益筑起法治屏障。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呈现技术化趋势,利用AI语音合成、深度伪造视频技术等方式,让普通民众防不胜防,受害者动辄损失数十万元,甚至引发家庭悲剧。同时,由于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集团头目和骨干往往躲在境外,形成跨境作案产业链,使其具有成本低、收益高、易复制、难追查等特点,已成为当前的主流犯罪。面对这一严峻形势,一方面,最高检联合公安部督办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等重大案件,指导浙江检察机关对缅北明家犯罪集团及关联犯罪集团成员39人提起公诉,坚持深挖组织者、领导者及幕后“金主”,依法从重从快对电信网络诈骗进行严厉打击,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报告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7.8万人,同比上升53.9%;2024年全国审判机关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万件8.2万人,同比增长26.7%。两组数据的上升,表明我国打击跨境电信诈骗取得显著成效。另一方面,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联合制定《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司法标准,提升打击效率,力求第一时间冻结资金、最大限度追赃挽损,为依法打击跨境电诈犯罪提供了法律适用支撑和规范指引。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与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具有直接关系。正是因为个人信息的泄露,使得犯罪分子可以通过精准画像实施“定制化”骗局。非法获取、贩卖公民信息的黑灰产业也因此悄然滋生。然而,由于个人信息具有使用范围广、泄露发现难、调查取证难、证明与损害的因果关系难等特点,普通公民面对信息泄露时往往陷入“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的维权困境。因此,将维权主体从个人提升至国家层面,由检察机关通过刑事公诉和公益诉讼的方式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有助于填补救济短板,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针对旅行社、快递、医疗机构、房产中介等行业泄露个人信息,以及互联网企业违规收集、获取个人信息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从严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并通过提起公益诉讼等有力措施,切实保护公民隐私和信息安全。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458人,办理公益诉讼5061件。通过“刑事公诉+公益诉讼”的组合拳,既有效降低社会公众的维权成本,又掐断电信诈骗的“信息源”,还倒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个人信息,真正把个人信息安全落到实处,筑起网络空间的“防火墙”。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更不应成为公民权益的“流失地”。“两高”报告中的务实举措——无论是跨境追捕电诈头目,还是公益诉讼剑指行业乱象,每一项行动都在诠释一个朴素的真理:公平正义从来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动印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是深入推进网络依法治理的必然要求,更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价值取向对时代命题的有力回答。

  (作者系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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