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遵义市绥阳县检察院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全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四区建设”,打造平安绥阳、法治绥阳作出了重要贡献。
做服务大局的践行者
2020年,绥阳县检察院把聚力脱贫攻坚、开展疫情防控、服务“四区建设”迸发出的激情转化为守初心、担使命的具体行动。
该院依法办理审查逮捕涉脱贫攻坚案件23件26人,审查起诉48件62人。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贫困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人口等涉嫌轻微犯罪不批准逮捕2件2人、不起诉16件19人。向6户被害贫困家庭共计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8万元。坚持脱贫攻坚工作队驻村开展工作,向帮扶村投入资金20万元,用于村集体发展生态大米种植50亩、修缮村级办公阵地和补短板工作。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绥阳县检察院严格按照服务“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办理高利转贷、骗取贷款、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经济犯罪案件13件27人,办理涉企案件10件,全力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健康的金融环境。深入开展保护企业家专项工作,走访民营企业10余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11个;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家召开“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听取意见、问需于企。严格按照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活动要求,充分考虑经济下行和疫情影响等因素,对1名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5名涉企人员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确保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称心发展。
做社会平安的守护者
绥阳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力推进,开展专项斗争以来至今,已提起公诉涉黑案件3件25人,涉恶案件1件6人。对涉黑涉恶案件,该院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与绥阳县公安局、法院进行案件会商60余次,共同把好案件的证据关、事实关、适用法律关,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黑恶犯罪。
该院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2020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3件191人,起诉212件350人。持续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动向绥阳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绥阳县教育局联合建立校园性侵强制报告制度。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15件22人,批准逮捕9件10人,不批准逮捕6件12人;受理审查起诉18件27人,提起公诉10件11人,不起诉5件10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3件6人。对未成年人实施司法救助6件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万余元。选派27名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到县辖区内44所中小学、中职学校兼任法治副校长,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
认真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该院接收群众来信来访73件,均做到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及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院领导认真落实接访、下访制度,接待群众来访31人次,努力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同时,认真做好律师接待工作,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接待辩护律师130人,申请阅卷95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15次,要求听取意见8次,其他事项12次。
做执法活动的监督者
2020年,绥阳县检察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将刑事诉讼监督融入捕、诉工作中,一体提升侦查、公诉、监督质效。受理立案监督案件10件,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10件;受理撤案监督案件7件,要求说明立案理由7件。纠正漏捕17人,漏捕后起诉22人,捕后生效裁判14人,纠正漏捕生效判决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2人。纠正遗漏同案犯34人,纠正漏诉生效判决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3人。对诉讼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纠正意见15件次,其中对侦查机关提出14件次,对审判机关提出1件次;对办案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发出检察建议6件次。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该院对看守所入所、出所、禁闭等活动及留所服刑等情况进行检察,并加强对监内卫生、疾病预防、饮食管理等进行监督;严格执行换押制度,杜绝超期羁押。加强《社区矫正法》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针对社区矫正机构存在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次、提出书面检查建议2次。
加强民事案件审判检察监督机制建设,去年,该院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0件,其中1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受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2件,发出检察建议22件;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9件,发出检察建议9件。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受理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受理结合办案促进依法行政检察建议案件20件,发出检察建议20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件。
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
认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绥阳县检察院维护公共利益的途径,去年,该院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81件,立案80件;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坚持“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0件。其中,英烈保护类7件、食品安全类3件、国有资产保护类4件、消防安全类4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61件、其他类1件,现收到回复75件,回复整改率93.75%。
以“检察新长征、诗乡洞林秀、最美遵义行”为主题,该院全面加强公益诉讼,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作用发挥。按照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有关要求,扎实开展“碧水润家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保护遵义市革命遗址、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等专项行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39件,督促恢复已损毁林地、耕地20亩,清理处理违法堆放的垃圾、废物1200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4次,投放鱼苗30万尾,督促及时修缮受损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7处。
聚焦热点,关注民生。针对社会关切的消防安全、校园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的突出问题,该院加强监督,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如县城区老旧小区停车堵塞消防通道问题,该院及时发送检察建议,有关单位开展综合检查40多次,新增警示牌144块,4个小区完成消防通道线施划,整改消防安全问题43个。这些案件的办理,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认知,社会反响较好。(记者 龙立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