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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出台方案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南昌日报 2022-05-18

  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人社局会同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据了解,《实施方案》围绕明确用工责任、完善保障制度、优化保障服务、落实工作职责等方面,制定了23条具体措施并进行了责任分工。

  为加强平台企业用工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提出,平台企业招用劳动者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不得违规收取财物,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不得为规避用工责任诱导或者强迫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

  为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有所得,《实施方案》明确,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企业应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合理报酬。

  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无户籍地限制的规定,鼓励不完全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对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鼓励企业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水平等。

  同时,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受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方面的堵点、难点问题,《实施方案》提出创新就业创业服务形式、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快综合服务网点建设、优化教育文化供给等服务措施,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创业提供全方位保障。(记者 余文菁)

(责任编辑:赵子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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