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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富阳区人大建立“三级述法”机制推进法治建设向基层延伸
法治日报—法制网 2021-08-03

  “各位代表,现在我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作2020年度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近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十七届人大十次会议上,镇长李根孝作为乡镇主要负责人站上汇报席,向出席会议的60位人大代表现场述法。会议期间,人大代表还分组审议了大源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填写法治富阳建设社会满意度问卷调查表。

  “第一次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身份进行述法,让我切实感受了法治建设在肩上的担子与重任。”李根孝颇有感触地说:“作为政府主要负责人,在今后工作中必须强化法治意识,提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大源镇人大代表、勤功村党总支书记骆伟明说:“听了这次述法报告,我们对镇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很有信心。作为人大代表,同时也是一名村级事务工作者,我会把法治建设深入到今后各项村务工作中去,努力做到依法治村,依法服务于每一位村民。”

  2020年1月18日,富阳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首次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在杭州地区率先开启政府向人大代表述法工作;2020年7月,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纳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全区所有乡镇均开展述法,并同步形成“述—评—改”闭环机制。目前,全区19个乡镇人民政府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上已实现口头述法全覆盖。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推进法治建设的步履并不止于此。今年以来,富阳区人大又在原有区、乡镇两级述法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民主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创新建立村级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提升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率,激活乡村振兴的“法治因子”。

  5月11日,在富阳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推动下,富阳区人民政府制发《新时代美丽乡村依法治村建设标准体系》及《评分标准》,明确“村民自治监督、法治责任落实”等10项依法治村标准,首次将“村主要负责人述法、开展村法治满意度测评”纳入要求,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向基层延伸。富阳区人大在全省率先构建起区、乡镇、村(社)“三级述法”机制,为实现更广泛的民主监督,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向村(社)延伸进行了有效探索。

  富阳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郎永强介绍说,目前,富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已连续两年书面审议法治政府工作报告,所有乡镇主要负责人口头述法实现全覆盖,326个村(社区)全面推进完成村级述法,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发挥好‘三级述法’机制功效,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富阳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来建良说。

(责任编辑:张楚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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