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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郑弋 通讯员 王维)为深入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保障群众合法权益,3月1日起,南京市法宣办、司法局在地铁4号线开展“民法典宣传进地铁”活动。
据介绍,此次“民法典宣传进地铁”主要采用两种形式。利用地铁列车的车门车窗和拉手等,投放民法典宣传标语,打造地铁民法典宣传专列,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让乘客切身感受“与民法典同行”的魅力;在云南路、鸡鸣寺等人流量密集的站点设置民法典主题灯箱广告,邀请该市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陈海燕、黄俊友、周晓红等为民法典代言,进一步提高乘客对民法典的认识度和知晓率,引导广大乘客积极学习和运用民法典。
南京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民法典宣传进地铁”活动充分发挥地铁客流量大、覆盖面广的优势,让往来乘客知晓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据悉,民法典地铁宣传专列将在4号线持续运行1个月,主题灯箱广告宣传将持续更久。